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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登记参保受理工作将于1月20日开始
2011-02-15  作者(来源):医保网

(供参考)

本市2011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登记参保受理工作将于2011120日开始,至331日结束。

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实施3年以来,广大市民的基本医疗获得了制度性保障,有效减轻了原先城镇无医保居民患病时的医疗费负担。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城镇居民医保制度,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对做好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有关要求,本市对2011年度城镇居民医保政策作了适当调整:

一是为了进一步减轻慢性病患者的负担,适当提高了门急诊报销比例。同时,为方便参保人员就医,鼓励“小病进社区”,适当拉开一、二、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其中,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65%;二级医疗机构,从50%提高到55%;三级医疗机构,维持50%不变。

二是为了妥善解决因“人户分离”带来的参保不便问题,方便广大居民办理参保手续,从2011年开始,居民除了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手续外,也可以直接到就近的街道医保事务服务点办理。

三是为了保证居民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政府财政对居民医保的投入力度明显增加,2011年对居民医保基金的投入预计将比2010年增长160%左右。而考虑到居民的承受能力,对个人缴费标准仅做了适当提高,具体个人缴费标准为:

l  70周岁以上人员从240元提高到310元;

l  60-69岁人员从360元提高到460元;

l  19-59岁人员从480元提高到620元;

l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从60元提高到80元。

四是为了增强居民费用节约意识,减少医疗费用浪费,按照国家规定,增设了门急诊300元起付线(19-59岁人员的原1000元起付线不变)。据测算,由于同时提高了门急诊报销比例,增设门急诊起付线以后,对于需要长期服药和治疗的慢性病患者,其自负医疗费负担比例将有所下降。

五是继续对困难人群参保进行帮扶补助,个人缴费增加部分,城镇低保家庭成员等,政府给予减免;增设的门急诊起付线,城镇低保家庭成员和城镇重残人员等,政府和有关部门也给予减免。

在开展2011年度居民医保登记参保受理工作之际,市医保部门希望符合条件的居民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登记参保手续,逾期参保将设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有关参保登记和缴费的办理地点、办理流程,可以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热线962218进行咨询,或登陆医保网站www.shyb.gov.cn查询。

 

 

 

 

 

 

关于2011年度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

政策问答

 

1、问:2011年居民医保待遇与以往相比作了哪些调整?

答:主要对门急诊待遇作了调整,具体有两方面:一是为了进一步减轻慢性病患者的负担,适当提高了门急诊报销比例。同时,为方便参保人员就医,鼓励“小病进社区”,适当拉开一、二、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其中,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65%;二级医疗机构,从50%提高到55%;三级医疗机构,维持50%不变。二是为了增强居民费用节约意识,减少医疗费用浪费,根据国家规定,增设了门急诊300元起付线(19-59岁人员的原1000元起付线不变)。

2011年度居民医保的住院医疗待遇维持不变。

2、问:2011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2011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做了适当调整,具体标准为:70周岁以上人员从240元提高到310元;60-69岁人员从360元提高到460元;19-59岁人员从480元提高到62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从60元提高到80元。

3、问:2011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有所提高,政府财政投入有何变化?

为了居民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居民医保基金需要建立正常的筹资增长机制,筹资增长部分主要通过增加政府财政投入解决。2011年,政府财政对居民医保的投入力度明显增加,预计将比2010年增长160%左右。在大幅增加政府财政投入的同时,考虑到市民的承受能力,2011年对个人缴费标准仅做了适当提高。

4、问:2011年度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起止日期如何确定?

答:2011年度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为120331。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的登记、缴费手续由所在学校和托幼机构统一办理。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办理登记缴费手续。

5、问:参保人员必须到户籍所在街道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吗?

答:根据现行办法,居民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手续,为了妥善解决因“人户分离”带来的参保不便问题,方便广大居民办理参保手续,从2011年开始,居民除了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手续外,也可以直接到就近的街道医保事务服务点办理。

6、问:居民医保对中途参保人员的登记缴费和待遇享受有何规定?

答:从2011年起,登记缴费期截止后,中途参保人员(新生儿,以及当年新报入本市户籍人员等除外),设置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7、问:2011年度本市困难人群参加居民医保的补助政策有何变化?

答:2011年,本市继续对困难人群参加居民医保进行帮扶补助。政府对城镇低保家庭成员的个人缴费增加部分予以减免,同时,对于增设的门急诊起付线,城镇低保家庭成员和城镇重残人员等也享受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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