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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上海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的通知》的通知
2017-01-17  作者(来源):[暂无]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办公室

 

 

徐教办(20172

 

 

关于转发《上海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专职校、社区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

现将《上海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的通知》(沪教委青〔2017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落实,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的通知》

 

 

                                       徐汇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月13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沪教委青〔20172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发布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未保办:

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过一个安全、快乐、健康、有益的寒假,市教委、市未保办发布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12条(以下简称“安全提示”见附件)。各区县教育局要将寒假安全提示传达至所辖每一所中小学,指导学校在放假之前,开展一次寒假安全主题教育,以告家长书、微信提示、家长会等形式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不让留守儿童独居,合理安排孩子的假期生活,营造安全和谐的家庭生活环境。

各区县未保办要协调各方力量,组织专题活动,丰富寒假生活;要关爱困境、留守儿童,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氛围。

附件:2017年中小学生寒期安全提示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7111

 

 

 

 


 

附件

 

2017年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

 

1.遵守烟花爆竹燃放新规。不在外环线以内燃放烟花爆竹,争做文明守法小公民、环境保护小使者。

2.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在行走和骑车时看手机、听音乐,不在车辆盲区内玩耍。不闯红灯、不翻越交通隔离栏,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不坐副驾驶座位。未满16周岁不驾驶电动自行车。乘车系好安全带。

3.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去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酒吧等场所游玩。多去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运动馆等青少年社会实践场馆活动。

4.用电用气重规范。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不湿手触摸电源开关和电器。使用燃气设备应开窗通风。发现火情,及时到室外拨打119

5.安全上网讲文明。不浏览不良信息,不随意群发、转发不实信息。不约会网友。不将个人及家人信息上传。控制上网时间,适度使用数码产品,不沉迷网络。

6.极端天气重防范。雾霾天气时,关闭门窗,减少户外活动时间,外出戴上口罩,勤换洗衣服,勤洗口鼻。

7. 危险区域不入内。不擅自进入在建工地、荒地、高压电线、停车场、危化品仓库等危险区域。

8.安全乘坐公共交通。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坐公共交通。乘车时先下后上不争抢,发现可疑物品,及时报告工作人员,不擅自处置。保管好随身携带物品。

9.遵守公共场所秩序。上下楼梯不拥挤不打闹。乘自动扶梯抓好扶手,留意前方,注意脚下。遇到人流拥挤要镇定,注意躲避,避免摔跤,不逆人流行走。

10 .防范溺水事件。不在河边、亲水平台、工地水塘等区域玩耍,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发现同伴溺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盲目施救。

11.快乐旅行不冒险。选择正规、信誉好的旅行社旅游并签订旅游合同、购买旅游保险。不去尚未开发、开放的地区旅游。

12.学会情绪管理。多与父母、家人、朋友沟通、交流,多与正直开朗、积极乐观的朋友交往。多微笑,多自信,遇到挫折不气馁,开心过好每一天。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11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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