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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忘记那段历史——对打架事件发表点看法
2002-08-18  作者(来源):[暂无]

不要忘记那段历史——对打架事件发表点看法

林沧海

  大抵任何伟人或名人无论怎样丰功伟绩,高风亮节、声名显赫,总免不了招人诟病,且无论真假,即便是捕风捉影,只要有此一说,必在公开或不公开的媒体,明面上或暗地里的渠道,如野火春风,传扬开去。不论是政界的伟大领袖,还是学术界的泰山北斗,抑或是体育影艺界的璀璨明星,概莫能免。


引子

  钱锺书先生和杨绛先生为中国文化界和学术界的著名人士,其学术地位和历史地位自有公论,非任何人能够动摇。然而不幸做了名人,也难逃名人的遭遇。一段时间以来,对钱、杨二位的非议不断,由于在学术上难以下手,只能通过其他方面做文章,近日更达到一个不大不小的高潮,《鲁迅研究月刊》近期刊登了一篇名为《林非被打真相》的文章,该文公然指称杨绛先生为“造谣者”,文章的作者为自称“出生于清高的知识分子家庭”,“人格比造谣者要高尚得无可比拟”的肖凤女士。肖女士在这篇文章中,提出了发生在文化大革命中的一桩公案,当事者为已经故世的钱锺书先生和钱瑗女士(钱锺书先生的女儿),以及仍然健在的杨绛先生,林非和肖凤。林非者,本名濮良沛,而肖凤则为濮良沛太太赵凤翔女士的笔名。

  说到濮良沛,原来也是名人,贵为鲁迅研究会会长,鲁迅研究专家。在《中国当代文库.散文精品袖珍典藏本第一辑》中,收有《林非散文》一部,可算得是散文大家,当然也属于“清高的知识分子”之列。

  濮良沛在鲁迅研究方面的权威,在《鲁迅研究月刊》1999年第12期文坛史料栏目的编者说明中可见一斑:

  本刊系纯学术研究刊物,由于特殊原因,本期破例刊登两篇与鲁迅研究无关的文章。今年十一月十九日,《南方周末》发表了杨绛先生的文章《从“掺沙子”到“流亡”》;十二月一日《中华读书报》又予以转载。十二月四日,林非先生致本刊编辑部信说:“已严肃要求两家报纸刊登澄清谣言的文章,等待他们的答复。已有新闻出版署负责人明确告知,如得不到公平处理,即可诉诸法律。”又说:“已有主持公道和憎恶谣言的几位先生表示,可在有关报纸上发表澄清谣言的文章。寄上肖凤写的此文,务请在贵刊上发表”。林非先生信中还表示:“一个鲁迅研究者被谣言污(原文如此,引者注)陷,作为研究鲁迅的权威刊物,发表另一方澄清事实的文章,应该是正常的,让广大读者判断,符合新闻公正的原则。”现将肖凤文章予以刊发,同时转载杨绛先生的《从“掺沙子”到“流亡”》一文,其中是非曲直,读者定能做出正确判断。

  显然,濮良沛确实是鲁迅研究的专家,对其不敬,几等同于对鲁迅先生的攻击,因此即便是作为纯学术研究的《鲁迅研究月刊》,也只好破天荒地对林非被打之真相作一番研究,以维护“新闻公正的原则”。只是真的有点为《鲁迅研究月刊》的编辑们担心,在濮先生致编辑部的信中,确实显露了其鲁迅研究的功力,深得拉大旗做虎皮的个中三昧。专家在信中已经明说“一个鲁迅研究者被谣言污陷,作为研究鲁迅的权威刊物,发表另一方澄清事实的文章,应该是正常的”,而编者竟在说明中说什么“破例刊登两篇与鲁迅研究无关的文章”,不知在专家的权而且威之下,这一期《鲁迅研究月刊》的处境想来非常窘迫,编辑们应该怎样才算“公平处理”而不被“诉诸法律”,不违背“主持公道和憎恶谣言的几位先生表示,可在有关报纸上发表澄清谣言的文章”的旨意,又能够向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解释本期是否符合其办刊宗旨呢?

  《鲁迅研究月刊》的编辑们可能还不知道濮良沛不仅是鲁迅研究专家,还是散文大家,因此在编者说明中没有提到,早在1995年趁钱锺书因病住院,濮良沛就在一篇题为《小灾小难》的散文大作中,以文字的形式,将这段公案按他自己的说法“公诸于众”。这篇散文到底散布了些什么,兹照录有关段落,供大家赏析:

  “我还记得另一桩小小的灾难,这要归咎于在贫困和窘迫的生存环境里,似乎不该奢侈地生儿育女。我原来只住着一间狭小的房屋,从儿子诞生之后,母亲高兴得合不拢嘴,可是三代同堂挤在一起,连转动身子的空间都剩不下来,再加上尿布挂在临时吊起的绳子上,竟像在万国旗下过着拥挤不堪的日子。

  有位当时担任“革委会”主任的文学批评家,骑着脚踏车来探望我,真从心里感谢他的关怀,想赶紧招呼他坐下,却腾不出一席之地。他瞧着我如此可怜的处境,竟动了恻隐之心。当时正值“文革”期间的“斗批改”阶段,不少人都调整了住处。这位批评家也让我搬迁,跟一个爱说掌故的同事充当邻居。有位后来大名鼎鼎却又流亡海外的同事,也跟我同时搬的家。”

  果然是散文大家,进驻到“资产阶级权威”家中的“掺沙子”行动,原来不过是“跟一个爱说掌故的同事充当邻居”。不知濮大家是否因为对“充当邻居”一事总感到不太踏实,又或许是因为这种“充当邻居”的勾当无论如何即便高明如濮大家者也难以用一两句话就说成是“小灾小难”,不惜大费笔墨,多方辩解。在诉说三代同堂拥挤不堪之余,又有当时担任“革委会”主任的文学批评家,动了恻隐之心,让我搬迁,跟一个爱说掌故的同事充当邻居。在对这位当时担任“革委会”主任的文学批评家恭维之中轻巧地就把“掺沙子”的责任归到了这位批评家身上。濮先生还不放心,申明当时正值“文革”期间的“斗批改”阶段,不少人都调整了住处。特别要指出有位后来大名鼎鼎却又流亡海外的同事,也跟我同时搬的家。看来濮先生还是有点儿心虚,要拉上不少人包括大名鼎鼎却又流亡海外的同事以证明其在“斗批改”中的“革命行动”是我道不孤。

  “开始还相安无事,偶或笑嘻嘻地说几句《世说新语》里的掌故。不久之后,他的女婿被学校里定成‘反党反社会主义’的‘516分子’,他就整天咒骂这正倒霉的小辈。驸马爷觉得走投无路,竟刚烈地悬在树上自杀了。”寥寥数语,就将一桩逼人致死的罪恶,坐实在了“爱说掌故的同事”身上,并且还顺手将一顶反“516分子”的帮凶的帽子转送了出去。接下来濮先生林非笔锋一转:“这事情的前前后后,我们都看在眼里,却从来不敢流露自己的想法,更不敢去议论和打扰。可是他的态度却大大地改变了,当我们经过他的门口时,他竟一丝不挂地坐着,还念念有词,骂骂咧咧。有一天早晨,他竟抡起棍棒,直往我妻子的头顶挥去,我连忙抬起左臂抵挡,当时就被打得红肿起来,接着皮肤又变成紫黑的颜色。我赶往医院去治疗,一位善良的女大夫细心地用膏药给我敷上,很心疼地嘟囔着,怎么能这样残忍地打人?”如此说来,濮氏夫妇不仅将此事的前前后后都看在眼里,而且是记在心头,在二十多年后,趁这位同事病重之时,再以散文的形式散布开来,这是否也是不敢议论和打扰的一种表现形式呢?奇怪的是“开始还相安无事,偶或笑嘻嘻地说几句《世说新语》里的掌故的同事”,经此事之后,尽管有善解人意的濮氏夫妇充当邻居,居然无缘无故的“在有一天早晨,他竟抡起棍棒,直往我妻子的头顶挥去”,在濮良沛的笔下,这同事如同疯子一般,而他本人似乎是人见人爱的尤物,在挨打之后,除了濮太太“心疼不止”(见肖凤文章)外,还有一位女大夫,很心疼地嘟囔着,绘声绘色,妙不可言。

  此文作于何时尚未能就教于濮先生,不过就书上所记应不晚于1995年4月5日。发表的次数也决不止于一次,笔者所知最近的一次是1999年的1月6日。至于除了在《林非散文》之外还在何处发表过,尚未来得及考证,想来赫赫如濮先生者,如此妙文,用者必众。

  濮先生的高明之处,还在于此文所说的是何人何事,需明眼人看了才知,直如鲁迅先生所说的冷箭和暗箭,令人防不胜防。无怪乎《鲁迅研究月刊》的编辑们和善良的读者们会以为是杨绛先生首先将这段公案公之于众。事实上,钱锺书先生和杨绛先生根本就不愿意再重提这件往事,只是因了濮良沛在其散文中的含沙射影,同时,关于此事,一直有种种不同的说法在各种渠道和媒体上流传,为了真实的说明这段历史,杨绛先生才在钱锺书先生去世之后,将这段亲身经历写出来。

  肖凤在《林非被打真相》一文中写到“为了澄清咬人者发表的造谣诬陷的文字,我只好放下手里正在撰写的稿子,将二十六年前的那件事实真相写出来公诸于众。”小子不敏且不才,如果不知道有濮先生的大作在前,真真的以为赵女士乃温良淑女,二十六年来首次将“事实真相写出来公诸于众”。心中难免疑惑,尊夫多年以来不断将此事公诸于众所欲何为?其中即便是与你赵女士的大作对比也颇多可疑之处,是否也可归于“造谣诬陷的文字”?

  濮氏夫妇一再声称杨绛先生的文章是造谣诬陷。通观肖凤全文,实际上与事实有关的只有三件事情,即濮家搬迁,王得一之死引起的种种问题,打架。在这三件事下,又可分为若干具体的事件。
“沙子”
1、
  濮家搬进钱家的时间和原因,濮和赵的文章基本一致,看得出赵文在这一部分完全是在濮文的基础上修改的。在文革的斗批改阶段,三代同堂地方不够住,由时任“革委会”主任的某文学批评家安排搬迁。杨绛先生的文章说的是文化大革命期间,有一项革命措施,让“革命群众”住进“资产阶级权威”家里去。据我后来得知,这叫“掺沙子”。“沙子”其实只是需要住房的人,政治面貌和表现各各不同。1969年5月间,锺书对我说:“要分房子了,我们得分掉两间,xxx(即笔名xx的某专家)要迎养母亲,子孙三代人,至少得住两间房。对照看来,杨绛先生除了没有提到某文学批评家及其作用外,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等与濮赵二人的说法无一不符。而这位文学批评家却对濮家搬进钱家的做法评论为“鹊巢鸠占”,这“鹊巢鸠占”一词不免使人对濮、赵的关于这位文学批评家的说法生出了疑问。此外,当年搬家的其他人家,有小孩的不在少数,但除了濮家之外,都只分到一间房,唯独濮家分到两间,赵在其文章中暗示是因为保姆的原因,但在那个年代,即便是对“革命群众”也断没有因为保姆而分房的,因此迎养母亲显然是濮家提出分两间房的唯一理由。
2、
  既然是迎养母亲而分到房,濮良沛母亲在新分到的房中又只住了几天就回了南方,从此再没有来过,尽管濮老太太已经不能来证明说过什么或者没有说过什么,事实就是如此。赵女士所谓咬人者说我的婆母是为了分配住房才赶来充数的,这纯粹是造谣。不知道在赵女士的字典中造谣与事实这两个词是否正好互换了?
“自杀”

  钱家女婿王得一之死所引发的矛盾是导致打架和钱家不得不流亡的导火索,并且其影响一直延伸到二十多年后的今天,同时也是这桩公案的焦点,并且在濮、赵的文中均提到了王自杀的原因,人命关天,容不得半点含糊。而在这个问题上,濮、赵的说法相互之间矛盾重重。
赵凤翔关于此事写到:

  “她偶或露面的女婿,听说是北京某著名大学赫赫有名的“造反派”二把手,可是在当时风云突变的“文革”狂潮中,该所大学的“造反派”一把手突然失宠于“中央文革”的“旗手”,他忍受不了岳母家中种种阴沉和发怒的眼光,竟悬挂在大学校园里一棵老树桠上自杀了。我们本来是丝毫也不知晓的,自己正面临着种种压力,已经感到焦头烂额,身心交瘁,哪有闲暇去过问人家的事情,这还是听到住在旁边单元里一位红学大师的夫人匆匆说起的。”
  上述引文中的重点号为笔者所加。濮赵二人为夫妇,叙述两人共同经历的同一件事情,濮又写在前面,按照常理,不论所述是否事实,赵的说法应该与濮的说法保持一致,以免互打耳光。实际上,只要对比濮赵的文章,就可以看出在很多地方赵文不过是濮文的翻版,赵凤翔连濮良沛关于尿布的描写都照抄不误。然而,在这个关键点上,濮赵的说法却出现了不寻常的矛盾。按照濮的说法,王得一的死因有两条:王被学校定成“516分子”;在倒霉之后又被钱锺书整天咒骂走投无路而自杀。在濮说中,学校定王为“516分子”是因,钱锺书咒骂王是果,学校是主犯,钱锺书是从犯,都是逼人致死的凶手。而按赵的说法,王得一的死因只有一条:王所在大学的“造反派”一把手突然失宠于“中央文革”的“旗手”,作为“造反派”二把手的王得一“忍受不了岳母家中种种阴沉和发怒的眼光”而自杀。如此看来,逼死王得一的凶手,不是如濮所说的学校和钱锺书,而是“岳母家中种种阴沉和发怒的眼光”。

  赵的说法不但与濮的说法矛盾,而且离奇。就算王是“造反派”的二把手,“造反派”一把手突然失宠于“中央文革”的“旗手”与其有何关系,赵含糊其辞,所谓可以杀人的“岳母家中种种阴沉和发怒的眼光”与“中央文革”的“旗手”以及“造反派”
的一把手的失宠有何关系,赵也说不出来,只是简单的将事情拉在了一起,没有任何逻辑关系。更为离奇的是,按赵的说法,“对王得一的死因,我们本来是丝毫也不知晓的,这还是听到住在旁边单元里一位红学大师的夫人匆匆说起的。”这位红学大师的夫人是否说起过,说的又是什么暂且不论,姑且认可赵女士的说法,奇怪的是住在旁边单元里的红学大师夫人居然可以向就与钱家住在一套房里的“我们”,“匆匆说起”王得一忍受不了岳母家中种种阴沉和发怒的眼光,竟悬挂在大学校园里一棵老树桠上自杀了这样的话,按照赵女士的说法,这位红学大师的夫人就该有特异功能,竟可以透过墙壁感应到“我们”所看不到的钱家的“种种阴沉和发怒的眼光”,且具有通灵神通,可以与灵魂对话,从王得一的冤魂处得悉他是“忍受不了”“种种阴沉和发怒的眼光”而死。既然赵女士写得出这种种离奇的文字,我们就不得不问一声赵女士,到底那位红学大师的夫人说过你指称她说过的这些话没有?如果她确实说过一些话,她的原话又是什么?如果赵女士居然能够证明确实如其所说,那么,有何科研机构对这位夫人的特异功能做过测试?测试的结果又如何?对这些问题,赵女士必须有个交代,今天毕竟已经不是那个年代了,自己编造谎言诬陷他人要负法律责任,捏造别人编造谎言诬陷他人,更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赵把自己写的文字叫做“真相”,而濮写的则为散文,比较两人在这个问题上的文字,濮的说法更像“真相”,赵的说法则是用鬼话写成的散文了。在濮的散文中,为了进一步增加其说法的可信度,强调指出这事情的前前后后,我们都看在眼里,“我们”即濮本人和赵凤翔,“这事情”说的是王得一自杀,而且是“前前后后”“都看在眼里”的眼见为实,绝不是什么掐头去尾的道听途说。赵在“真相”中却说“这事情”
我们本来是丝毫也不知晓的,这还是听到住在旁边单元里一位红学大师的夫人匆匆说起的,同样两个人,对同样一件事,从“前前后后”“都看在眼里”到“本来是丝毫也不知晓”“这还是”“听到”别人“匆匆说起”这样一种变化,唯一的解释是要么这两人中有一人是撒谎者,要么两人说的都是谎言。
关于王得一的死,杨绛先生在《干校六记》中写到过:

  “我们“连”是一九七○年七月十二日动身下干校的。上次送默存走,有我和阿圆还有得一。这次送我走,只剩了阿圆一人;得一已于一月前自杀去世。

  “得一承认自己总是“偏右”一点,可是他说,实在看不惯那伙“过左派”。他们大学里开始围剿“五一六”的时候,几个有“五一六”之嫌的“过左派”供出得一是他们的“组织者”,“五一六”的名单就在他手里。那时候得一已回校,阿圆还在工厂劳动;两个人不能同日回家。得一末了一次离开我们的时候说:“妈妈,我不能对群众态度不好,也不能顶撞宣传队;可是我决不能捏造个名单害人,我也不会撒谎。”他到校就失去自由。阶级斗争如火如荼,阿圆等在厂劳动的都返回学校。工宣队领导全系每天三个单元斗得一,逼他交出名单。得一就自杀了。”(《干校六记》,p13-p14,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2月)

  据钱锺书生平简表,钱锺书是1969年11月下放到河南罗山“五七干校”,1972年3月从干校回到北京,而王得一被隔离审查是70年初,被迫害自杀一事发生在1970年6月。钱锺书在王得一自杀前后根本就不在北京,不知濮氏夫妇是如何将钱锺书“整天咒骂”被定为“516分子”的王得一,使其自杀的“前前后后”“都看在眼里”的?严重的情况是,关于王得一的冤案,北师大的党组织早有明确的公开的结论,该结论写道:“70年初,王得一同志被错误审查,在极左路线和军工宣队搞逼﹑供﹑信的巨大政治压力下,于1970年6月13日凌晨不幸去世。”铁的事实证明,杨绛先生的记述是准确无误的。相反,也证明濮良沛不是在写散文,而是在以谣言杀人。在那个疯狂的年代,一个善良正直的人为了能够不撒谎、不害人而被逼死了,濮良沛不但没有表现出一点点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应有的正义感,连作为一个人对于死者家属最起码的同情之心和怜悯之心都没有,冷嘲热讽犹嫌不足,更将既不在场毫不知情的钱锺书先生指为杀害独生女儿丈夫的凶手,而且是在二十多年后钱锺书先生重病住院期间。对如此行径,任何一个知道真相的人都想要问:濮良沛,你的心是什么心?任何善良的人,都不会怀疑,如此居心,定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杨绛先生在《从“掺沙子”到“流亡”》中,说到了濮氏夫妇当年的表演。

  “锺书下放干校以后,我下放干校前夕,女婿得一因“五一六”案含冤自杀。这件事,我打算等我自己下干校后,亲自一点一点告诉锺书,免得他经受不起。当时吴世昌先生和锺书同在干校,而他的夫人严伯升和钱瑗是同事。我怕消息走漏,求严伯升帮助我们保密,她非常同情。革命女子想必知道了我们隐瞒。我下干校后,钱瑗一个在家里,她在厨房里当面质问:“你爱人‘下干校’啦?怎不回来探亲呀?”钱瑗说:“他已经去世了。”随后,钱瑗听到他们屋里哈哈大笑。这是我们事后才知道的。原来男沙子是整“五
一六”而为“革命”立功的人。”

  “1972年3月,我们夫妇由干校回家。7月间,我们学部下放干校的全体人员也都回北京了。他们回北京后,仍天天开会、“学习”。“老先生们”(多数是以前的“牛鬼蛇神”)只在家“学习”,有时到所里开会。锺书开始写他的《管锥编》,我翻译《堂·吉诃德》,钱瑷在北师大教学,天天早出晚归。这时,我们和文学所,外文所的许多革命群众,因相处多时,已经是很亲善的“不战之友”了。可是掺入了我家的革命男女,好像还在“继续革命”,“不断革命”。我们的忍耐再忍耐,似是尚未“触及灵魂”。我女婿得一的自杀,是我家的一款大罪。知罪隐瞒,罪加一等。革命男女经常选中这个伤处,来触及我们的灵魂。例如男女佯装作夫妻相骂介,女的大叫:“我要上吊了!”有一天(该是星期日),军宣队领导余震同志带着另一位较年轻的部队领导到我家访问。革命女子不知是告状呢还是示威,莺声历历地在门外骂“五
一六的臭寡妇!”钱瑗听了只悄悄转过身,不让别人看见她的脸。余震同志对这骂深不以为然。他表示了他的不同意。我不记得他是怎么说的,只记得他掏出口袋里的笔记本,在上面记了又记。随同来访的那位同志也掏出他的笔记本子上记了又记。两位同志想必还健在呢,也许他们还记得。”

  这段描写,有时间,有地点,有证人,事情经过叙述的一清二楚,使得濮良沛的谣言不攻自破。不但将其夫妇俩当年的恶行曝了光,而且也使世人能够看清楚,濮良沛之所以还要在二十多年后写出如此散文,自有其历史根源,决不是偶尔的无心之作。

  前此只敢以暗箭伤人的濮良沛终于坐不住了,现在是其妻赵凤翔一马当先。赵女士不愧是“文化大革命”锻炼出来的“革命战士”,一出手就是似曾相识的“某某某某真相”,开篇又见“xxxx年xx月x日是一个黑暗的日子”,文中“造谣”、“诬蔑”等字眼随处可见,更以耳熟能详的“奉陪到底”收尾,这些在当年“文攻武卫”中几成固定套路的文革八股,今日一见,毛骨悚然,真以为又回到了那个年代。
赵女士在文章中口口声声说人造谣,却又将其夫言之凿凿的这事情的前前后后,我们都看在眼里来了一个乾坤大挪移,成了我们本来是丝毫也不知晓的,更生生地拉上“一位红学大师的夫人”作了替罪羊(此乃濮家惯技,濮和赵均在搬家一节用过),变作了都是听她“说起”的。显而易见,濮良沛在这里心虚了,居然不顾被人揭穿的危险,要赵凤翔务必于此处加以遮掩。但正所谓欲盖弥彰,濮氏夫妇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行径,恰恰说明了他们在王得一之死上做的文章是如何地见不得阳光,而杨绛先生对他们在那个年代所作所为的描写又是何等的精确。请看,当年脆生生骂的那一声“五一六的臭寡妇”被余震同志记在了笔记本上,赵女士一番生拉活扯,又是“旗手”,又是“造反派”,还有什么“一把手”“二把手”,全然不顾堂堂大学教师如此逻辑混乱会招人耻笑,就是不敢露一点“516分子”的字样,以示真的是丝毫也不知晓,更害怕暴露出濮良沛在“文革”中整“五一六分子”立过功的老底,只恨原先考虑不周,濮良沛白纸黑字写在了那里,如何能赖得掉。或许是出于本性,即便在这百般抵赖也不能自圆其说的端口,赵女士仍然没有忘记要咬人一口,先将“爱说掌故的同事”改为“岳母家中”,以免被人捉住痛脚,再将“百般咒骂”换为“种种阴沉和发怒的眼光”,表明自己不但从来没有“咒”过和“骂”过,而且连这两个字都不知道,然后冷冷地断言这“偶或露面的女婿”是因为“忍受不了岳母家中种种阴沉和发怒的眼光,竟悬挂在大学校园里一棵老树桠上自杀了”。如同赵女士本人当年就在现场一样,连“校园里一棵老树桠”这样的细节都知道得清清楚楚,一点都不象是听人“匆匆说起”,更不可能是丝毫也不知晓。

  看到这种种谎言,再联系到其夫不仅当年是文学所整“五一六分子”的干将(濮良沛曾作为“重点攻心组”的成员直接办了被打成“五一六分子”的XXX和XXX同志的专案),而且在事情过去二十多年以后,钱锺书先生重病在身之时,还能够不依不饶地暗地里向“五一六分子”的家属射出一支冷箭,对濮良沛所谓却从来不敢流露自己的想法,更不敢去议论和打扰的表白,赵凤翔宣称自己正面临着种种压力,已经感到焦头烂额,身心交瘁,哪有闲暇去过问人家的事情的辨解,完全有理由相信,在这些表白和辩解的背后,才是真正的事实。而濮氏夫妇的所作所为,岂止只是如濮家阿姨所说的“真是一对白XX”,直可称得上X心X肺。
“打架”

1、打架的起因。濮良沛在其散文中没有说,用的是孔夫子写《春秋》的笔法,删而不述。目的显而易见,就是要给人造成钱锺书是一个疯子的印象。
杨绛先生是这样说的:

  “12月2日是星期日,大家的休沐日。我家请一个钟点工小陈来洗衣服。革命女子也要她洗,并且定要先为她洗。钱瑗说,小陈是我家约来的。革命女子扬着脸对钱瑗说:“你不是好人!”随手就打她一耳光。我出于母亲的本能,不自量力,立即冲上去还手。钱瑗是看惯红卫兵行径的,不愿妈妈效尤,拉着我说:“妈妈,别——”可是她拽不动我,就急忙由大门出去了。(她是去找居委会主任的,当时我没有理会。)锺书这时在套房的窗下看书,我记不清外间的门是开着还是关着,反正他不知道过道发生的事。”
赵凤翔写的是:

  “那时候大家都还没有见过洗衣机,正好院子里有一位帮助人们洗衣服的农村大娘,大家都称呼她为“余嫂”,我也请余嫂帮助洗衣服。1973年12月7日,适逢我刚从郊区农村返京,就请余嫂替我洗洗从农村带回来的衣服,因为几天之后还得带着儿子下乡,时间很紧张,让余嫂赶快洗起来。可是咬人者故意抬杠,坚持要余嫂先给她洗,她的时间比我的充裕得多了,为什么要如此着急,于是就争论起来了。”

  首先是时间,杨绛先生说的是12月2日,星期日(笔者注:杨绛先生文中此段以1972年3月开头,一路写下来,没有在此处注明年份,但在文末杨绛先生明确说明在下一个星期天,1973年12月9日,开始了长达三年的流亡生活,可知杨绛先生说的是1973年12月2日)。我想杨绛先生或者是记日记,或者对此事记忆犹新,所以连星期几都可以写出来,将当年的事情说得清清楚楚。查万年历表,1973年12月2日果然是星期日。而且,1973年全中国都在“抓革命,促生产”,不但没有双休日,非节假日必须上班,职工不可以随便留在家中。从双方的描述看,钱家一家三口,濮家参加工作的两口子整天均在家,也间接说明了这一天是假日。赵凤翔却说是1973年12月7日,相差5天。据《文学报》第119期转载赵凤翔文章后的编者注:林非先生称,肖凤记载日期据林非被打伤后医治的病历卡为证。按照濮良沛本人的说法,治伤的女医生对他很是心疼,中文“心疼”一词,并不是对什么人都可以用,如赵凤翔对濮良沛可以用而且已经用了(在赵文中,赵说她对濮被打“心疼不止”)。濮良沛搞中国文学研究多年,对中文词汇的微妙用法不会不知,特意用上“心疼”一词,可知这女大夫与他关系很不一般,而赵文中再写到此处时,除绝口不提女大夫三字外,更将“心疼”二字拉回到自己身上,按照濮氏夫妇的一贯行径,当他们极力要掩盖某件事的时候,这件事就一定有使其露出马脚之处。因此,这病历卡的来历本身就很值得怀疑。而且1973年12月7日是星期五,也不是什么节日,如果病历卡的日期居然是12月7日,除了更证明了其可疑外,只能说明他们连这个问题都要撒谎。

  其次是人物,杨绛先生说的是有四个人,杨绛本人、钱瑗、钱家请来洗衣服的钟点工小陈,再加上赵凤翔。在赵凤翔的文中,没有提到钱瑗。当年钱瑗与二老相依为命,时值星期日,又是洗衣服之类的身为女儿须要做的事情,不可能不在场。赵凤翔否认钱瑗在场,就是想要抵赖她先打了钱瑗一个耳光这一事实。还有一点,洗衣服的大嫂姓陈,并非姓余,当时正当中年,杨绛先生当年已是六十多岁的人了,故称她为小陈。钱家确实有过一位做保姆的余姓大娘,人称余奶奶,但当时已不在钱家。赵凤翔张冠李戴,将“小陈”错当作余奶奶,如果不是别有用心,就是已经记不清当年的事情了,无论是哪种情况,赵凤翔描述的可信度,都是很低的。

  再就是打架的起因,双方的描述除了钱瑗一事外,事实上并无太大的出入。这是赵凤翔文中很少的几处符合事实的地方之一,因为直到现在她都认为当年她在这件事情上的所作所为是理直气壮的。首先,赵凤翔的“我也请余嫂帮助洗衣服”实际上就是在钱家请来“小陈”洗衣服的时侯,不由分说地将自己的衣服拿出来让她“赶快洗起来”,在赵凤翔看来,“小陈”不但应该为她洗衣服,而且她和濮良沛“革命工作”繁忙,“时间很紧张”,钱锺书和杨绛不过是在躲着炮制大毒草,“时间比我充裕的多”,不让她先洗衣服,就是“故意抬杠”,到底谁是“在她的心目中,别人都比她低一等甚或是好几等,供她颐指气使”的人不是很清楚了吗?赵凤翔在这种思想意识之下,同时,配合着濮良沛对“五一六分子”及其家属的“攻心”行动,对钱瑗说出“你不是好人!”这句话,干出随手就打她一耳光这种事,完全符合其性格,即便没有“小陈”作证,任何人都可想而知。
2、打架的过程。杨绛先生是这样说的:

  "这时两个革命男女抓住我的肩膀和衣领,把我按下地又提起来,又摔下,又提起来,又摔下。小陈当时在场。她向别人说,那女人要挖我的眼睛。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根据,革命女子没有挖我的眼睛,我只感到有手指在我脸上爬。我给跌摔得晕头晕脑,自知力弱不胜,就捉住嘴边的一个指头,按入口内,咬一口,然后知道那东西相当硬,我咬不动就松口放走了。我记不清自己给跌摔了多少次。"
赵凤翔写的是:

  "在双方的情绪都很激动的口角中,她忽然伸出双臂要抓我的脸庞,我长得比她高,赶紧向后仰起头,并且伸出双手挡住她,没想到她竟用自己双手紧紧抓住我右手的食指,飞快地塞进嘴里狠命咬了一口,当时抽来就鲜血迸流。她这个动作是如此的突然和迅猛,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所以没来得及躲闪。中国有句老话说,“君子动口不动手”,连大字不识半个更画不成圆圈的阿Q都懂得这个道理,想不到她竟会如此行事。俗话说十指连心,我疼痛得大叫起来,林非从房间里奔了出来,想要解救我。咬人者的丈夫也从他的房间里奔了出来,双手举起一根大木棍,朝林非就残忍地抡了下来,咬人者自己也承认,如果不是林非赶紧伸手挡住木棒,打中头颅的话,后果将不堪设想。"

  "咬人者诬称我们将她提起又摔下了不知多少次,请问我们哪里有这种大力士般的力气?造谣造得实在是太荒唐了。而且既然已经跌得晕头晕脑,怎么又能够像她自己不得不承认的咬我的食指呢?打了和咬了人,还要可恶地造谣,真是不知天下有羞耻事。在此次冲突中,我们自始至终都是只动口没动手,咬人者和打人者则是有骂又动手。他们的表演和所作所为,让我看清了他们本来的面目。面对着她的造谣生事,我深深地庆幸自己的人格比造谣者要高尚得无可比拟了。"

  在上面的不同说法中,濮良沛为了要证明钱锺书残忍到无缘无故打女人的地步而撒的谎,用赵凤翔自己的话就可以揭穿,不必多说。对于历史来说,细节也往往十分重要,比如钱锺书打濮良沛用的棍子还是被濮氏夫妇打散的小架子板。面对濮氏夫妇先动手打人的事实,杨绛先生在文章中明确的说明了她和钱锺书先生不仅打了人,咬了人,而且踹了人。而且钱锺书打的就是濮良沛,而杨绛则咬了赵凤翔的手指,这方面的事实,濮良沛和赵凤翔尽管在大喊大叫杨绛造谣时大约也不会否认。濮氏夫妇最忍受不了的是杨绛先生说出了他们夫妇俩曾将杨绛先生提起来又摔下去不知多少次的恶行,不仅指责杨绛先生造谣造得实在是太荒唐了,还重三倒四的说杨绛先生打了和咬了人,还要可恶地造谣,真是不知天下有羞耻事。赵凤翔不承认他们夫妇俩曾将杨绛先生提起来又摔下去不知多少次,论据是两句反问,一句是:"请问我们哪里有这种大力士般的力气?"听这口气读者恐怕无人不以为这夫妇俩必定男的文弱,女的纤小,而杨绛定是如《水浒》传中的孙二娘。濮氏双雄是否有这般力气,以数据说话:杨绛先生身高不满1米5,历来身材瘦小,有照片为证,当时已年过60,体重不会超过40公斤。濮良沛身高约1米8,赵凤翔身高在1米7左右,不仅在当时,即便是在今天,两人都可称得上是彪形XX,而且正当壮年,以二对一,不能把杨绛似小鸡般提起来又摔下去才怪。赵凤翔的另一句反问是:"而且既然已经跌得晕头晕脑,怎么又能够像她自己不得不承认的咬我的食指呢?"这句话首先是不通,其次问得更是奇怪,大约赵女士在正常的情况下,经常的将别人的手指头放在自己的嘴里,否则为何居然就不能理解如果不是已经跌得晕头晕脑,以杨绛先生这样的身份,这样的年纪、这样的教养,就算你赵凤翔的手指头上沾满蜂蜜,又怎么可能会捉住往嘴里送?赵凤翔文里的语病和逻辑混乱,随处可见,又如这一句:"而当我有时跟她的眼光交织在一起时,似乎也感觉到了她仇恨的心情,后来她丈夫如此凶恶地猛击大棒,更是证明了这一点",看来被殴打和咬噬的命运,从开始时就笼罩于我们的头顶了。“我”这个人如何可能跟“她的眼光”“交织在一起”?“她丈夫”“如此凶恶地猛击”的既然只是“大棒”,又怎么能打到你丈夫的身上?她仇恨的心情,仇恨的是谁?谁又做了什么使得她如此仇恨?从开始时到底是从何时开始?开始了以后又如何了?语法不通,逻辑混乱。对于如赵女士这样出身“清高”,名牌大学中文系毕业的“知识分子”,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除了中文没有学好之外,更重要的恐怕是心术不正,所以漏洞百出。

  无论是在濮良沛的散文里,还是在赵凤翔的“真相”中,都花了大量的篇幅控诉钱锺书如何的仗势欺人,使濮良沛惶惶如丧家之犬,生怕被送去了北大荒。这些谎言,无凭无据不说,且可怜复又可笑。对此,我们只须指出如下事实,在打架之后,流亡在外长达三年之久的是两位老人和他们的失去爱人的女儿,而在这三年中濮良沛一家却安之若素的住在钱家的房子里。濮氏夫妇所说的那位曾对他们动了恻隐之心的当过“革委会”主任的文学批评家对钱锺书先生当年的情况这样写道:

  "钱锺书先生平素与人无争,在“文革”中没有贴过别人的大字报,也没有在会上批评表态。应该平安无事吧?却有一张大字报骇人听闻地诬陷他污蔑“毛选”。如果诬陷得逞,当时可治死罪。他用一页纸的小字报,在一旁做了确凿有据的批注申辩。继之宿舍又被人鹊巢鸠占,夫妻二人只好避难在所里,在一间没有任何生活设施的办公室栖身逾冬。这就是他在《老至》一诗中写的:“耐可避人行别径,不成轻命倚危栏!”因为他被聘毛泽东诗词外文本的最后定稿工作,当时红人袁水拍也不得不屈尊时常乘车前来垂询。一次,一张红色大请柬专人专程送到机关转交给他本人,是请他赴国宴。这是政治殊荣,需要保密。而这大红柬飞降的消息已经不胫而走。钱先生本人却以身体不适推谢了。凭他受到的恩宠,鉴于他当时的生活困境,只要向上面有所请求或暗示,不难有所改善,显然他没有。是不是如他在《管锥编》中所说的“随遇而安”而不是“求安”?"
(《一寸千思》,p430,辽海出版社,1999年四月)。
这位文学批评家写下上面这段文字的时候,未必知道濮良濮的“纪实”
散文,更不可能知道赵凤翔后来捏造的“真相”,否则,他将会作何评论呢?

  至于赵凤翔在她的“真相”中,还有一段关于杨绛先生“造谣、攻击和欺负别人”的文字,因为事涉他人,自有别人会去与她理论,谨遵照鲁迅先生的教导,就当是臭狗屎一般,连眼珠子都不屑于转过去。
“灵魂”

  正如钱锺书先生所感叹的那样,"和什么人等住在一起,就会堕落到同一水平。"杨绛先生也深深地自责:"打人,踹人,以至咬人,都是不光彩的事,都是我们决不愿意做的事,而我们都做了──我们做了不愿回味的事。"杨绛先生虽然私下里确实绝口不再谈论或讲究,如果杨先生不说,有谁会相信钱锺书先生和杨绛先生会打人,踹人,以至咬人,而且这被打,被踹,甚至被咬的人是濮良沛和赵凤翔这样的人?笔者在中国社科院工作期间所听到的关于这段往事的种种说法,都认为是濮良沛和赵凤翔打了钱锺书和杨绛。这些说法流传甚广,以至于在濮良沛有一次去香港开会期间,一位香港的学者不知道坐在身边的濮良沛就是文革中住进钱家里的邻居,向他问到:听说钱锺书在文革期间被邻居毒打,你是文学所的人,一定知道这个邻居是谁吧?当场弄得濮良沛面红耳赤,无言以对。但面对接二连三的谣言和不实的传言,杨绛先生肩负着历史责任,十分明确地指出:"锺书不愿再提的事,我始终没有向他再提过,可是从“掺沙子”到流亡的那番往事,毕竟是我一生难忘的亲身经历,也是应该让大家知道的一段历史。别人的传说,都不详,不尽,不实。我应该在自己的有生之年,把这段往事公之于众,我的话可有我负责。"为了留下一个真实的历史,杨绛先生坦白地把她和钱锺书先生曾经打人,踹人,以至咬人,这样不光彩的事都写了出来,不因为当年濮氏夫妇的种种恶行和二十多年后濮良沛暗地里的含沙射影而没有实事求是的讲清楚:濮良沛和赵凤翔是被打和被咬之人,濮良沛没有打过钱锺书。这也和当年钱锺书先生在残忍的高压下大无畏地奋起反抗一样,光明磊落。这是何等坦荡的胸怀和气节,这才是真正对自己﹑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对比濮良沛和赵凤翔在这件事情上白纸黑字写下的谣言和谎言,到底谁是造谣者,到底是谁的人格“高尚得无可比拟”,难道不是很清楚吗?

  可以对活着的和死去的名人和伟人评论甚至非议,应该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名人甚至于伟人除了他或她的伟大之处外,会有种种的问题、毛病乃至于有不光彩之处。有人指出,有人批评,或者是自己指出,自我批评,是一件好事,如此,历史才可能真实,伟人才能伟大,社会才能进步。但是,这种指出,必须是真正的事实,这样,我们才会有真正的历史和真正的伟人,我们也才可能以真实的历史为借鉴,奉真实的伟人为楷模。

  对二十多年前的这段往事,或者有人会以为,有什么必要再在今天来纠缠。但是,我们的历史包括了二十多年前的那次文化大革命,不管承认或者不承认,正如发动这场大革命的那位伟人所预言:这是一场触及每个人灵魂深处的大革命,这场大革命的影响将会十分深远。任何一个从那个年代走过来的人,不可能不将那段历史带到今天,不同的只在于每个人现在是如何在心底看待那段历史和自己在那段历史中的表现,今天又如何通过自己的行为来对待那段历史对自己的影响。

  杨绛先生在濮良沛﹑赵风翔的不断歪曲历史事实的情况下,不得不说的历史,虽然不是指我们整个民族整个国家的历史,但这段已经成为历史的往事确实反映了那段历史以及那段历史对经历了那段往事的人的影响。

  为了那段历史永远不再重现,让我们永远不要忘记那段历史。这也是我们要深切地感谢杨绛先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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