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示内容 > 校服公示

启新小学学生校服采购制度
2026-06-12  作者(来源):[暂无]

为切实落实《徐汇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规范本校校服采购流程,保障校服质量安全,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原则

1、家长自愿原则

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尊重家长意愿,在家长自愿的基础上确定校服采购事宜。对于补助的学生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减免一年级新生第一次订购的一套校服。

2、非营利原则

学校严格按照非营利原则操作,不参与校服征订费用的代收代支,杜绝加收任何额外费用。

3、质量优先原则

优先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良好的合法合规企业(供应商)进行校服采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校服生产的各项要求和质量标准,确保所采购校服的安全与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二、采购方法

(一)、学校集体决策

1、每年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2、按照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等),启动征集校服采购意向。

3、校服采购时段为每年下半年采购。

(二)、征集采购意向

1、按照自愿原则,每年发放告家长书征求家长意见,确定是否选用征订校服。

2、学校原有校服款式获多数认可的,可继续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

(三)、采购方式

原则上学生家长对已有企业认可的继续沿用。如果需要更换校服,采购金额在50 万元以上学校将参照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50 万元以下则由学校根据“三重一大”流程进行比选活动。

(四)、更换校服样式及供货企业

1、由第三方招标公司(或学校总务处)对已报名的有意向供货企业进行资格性及资料符合性审查,并做好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

2、严格执行招标程序(“三重一大”程序),由评委按照“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等原则综合打分投票确定供货企业。

3、组织供货企业进行样衣展示、方案说明。

4、组织对师生和家长进行校园文化、服装专业基础知识、着装礼仪等方面的宣导、培训。

5、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校长、副校长、总务主任等)、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负责比选、采购、监督等工作。

6、学校对拟确定的校服供货企业、校服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7、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

(五)、签订采购合同

1、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第三方招标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取校服费用。

2、合同一年一签,供应期内无质量问题考核合格后,再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启新小学

2024.2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688号


zstg.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