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启新小学校服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原则
为规范徐汇区启新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确保校服质量,维护学生健康,同时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决策参与作用。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
校服管理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导处主任、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负责校服采购、验收、发放及售后服务的整体规划、决策与监督。
职责分工:教导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参与决策与监督。
三、校服选用与采购流程
需求调研:通过问卷调查、家长会等方式收集家长、学生及教师对校服的需求和意见。
集体决策:召开校服选用专题会议,由校服管理小组集体决策,其中家长委员会代表、学生代表占比不低于80%。严禁强买强卖与捆绑销售。
发布采购信息:学校确定校服采购方案,以多种方式公开发布,并向徐汇区教育局校服管理部门报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校服招标的,按公开招标流程发布相关信息。学校可结合本校实际情况,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校服采购,严禁强制购买“定点”“定商标”等行为,严禁存在利益输送与暗箱操作或通过校服采购谋利等问题。当校服款式、价格、供货厂家都不产生变化的情况下,无需重新发布采购需求。
确定供货企业:对意向供货企业进行资质审查,组织样衣展示和方案说明。由校服管理小组投票确定供货企业,确保质优价廉。
公示采购结果:票选结束后,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对拟确定的校服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
签订采购合同: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正式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校服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符合约定。
四、校服质量与验收
质量标准:严格执行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
双送检制度:供货企业应提供成衣合格标识及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检验合格报告。学校在下发校服前,应当按照规定的涉及健康安全的检验项目,主动将每批次校服抽样送本市法定校服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并将检测结果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公示。
质量问题处理:对发现质量问题的校服,立即要求供货企业退回、更换或赔偿,并向徐汇区教育局报告。
五、售后服务与监督
售后服务:建立校服售后服务机制,确保学生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监督与反馈:定期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作为后续采购的依据。
六、资料存档与备查
资料归档:将校服采购合同、选用专题会议记录、采购公示资料、二次送检报告及相关照片等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备查机制:建立校服管理资料备查机制,确保相关资料随时可供查阅。
2023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