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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就要来啦!
从1月19日(星期四)开始,2月15日(星期三)结束,2月16日(星期四)开学。
寒假要快乐
安全更重要
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过一个安全、快乐、健康、有益的寒假,上海市教委、市未保办发布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12条。
2017年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12条
1遵守烟花爆竹燃放新规
不在外环线以内燃放烟花爆竹,争做文明守法小公民、环境保护小使者。(PS.在外环线以外区域的学校、幼儿园以及教育系统各单位也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2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在行走和骑车时看手机、听音乐,不在车辆盲区内玩耍。
不闯红灯、不翻越交通隔离栏,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不坐副驾驶座位。
未满16周岁不驾驶电动自行车。
乘车系好安全带。
3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
不去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酒吧等场所游玩。
多去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运动馆等青少年社会实践场馆活动。
4用电用气重规范
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不湿手触摸电源开关和电器。使用燃气设备应开窗通风。发现火情,及时到室外拨打119。
5安全上网讲文明
不浏览不良信息,不随意群发、转发不实信息。
不约会网友。不将个人及家人信息上传。
控制上网时间,适度使用数码产品,不沉迷网络。
6极端天气重防范
雾霾天气时,关闭门窗,减少户外活动时间,外出戴上口罩,勤换洗衣服,勤洗口鼻。
7危险区域不入内
不擅自进入在建工地、荒地、高压电线、停车场、危化品仓库等危险区域。
8安全乘坐公共交通
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坐公共交通。乘车时先下后上不争抢,发现可疑物品,及时报告工作人员,不擅自处置。保管好随身携带物品。
9遵守公共场所秩序
上下楼梯不拥挤不打闹。乘自动扶梯抓好扶手,留意前方,注意脚下。遇到人流拥挤要镇定,注意躲避,避免摔跤,不逆人流行走。
10防范溺水事件
不在河边、亲水平台、工地水塘等区域玩耍,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发现同伴溺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盲目施救。
11快乐旅行不冒险
选择正规、信誉好的旅行社旅游并签订旅游合同、购买旅游保险。不去尚未开发、开放的地区旅游。
12学会情绪管理
多与父母、家人、朋友沟通、交流,多与正直开朗、积极乐观的朋友交往。多微笑,多自信,遇到挫折不气馁,开心过好每一天。
各区县教育局要将上述安全提示传达至所辖每一所中小学,指导学校在放假之前,开展一次寒假安全主题教育,以告家长书、微信提示、家长会等形式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不让留守儿童独居,合理安排孩子的假期生活,营造安全和谐的家庭生活环境。各区县未保办要协调各方力量,组织专题活动,丰富寒假生活;要关爱困境、留守儿童,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氛围。
丰富寒假生活
让中小学生轻松快乐过春节
市教委推进六项举措
充分挖掘利用好市、区各个场馆、基地等教育资源,以及《上海市学生社会实践版图》、《上海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护照(家庭版)》,加强馆校合作,精心设计活动菜单,引导未成年人走出家门、走进社会,以雏鹰假日小队、亲子游等方式开展各类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爱心公益、文明礼仪、科技艺术等主题鲜明的假期活动,在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利用已认定的市、区两级志愿服务岗位(项目),进一步做好学生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
►围绕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庆日,各中小学校将精心设计活动方案,引导未成年人了解辞旧迎新、团圆平安等中华民族传统习俗,加深未成年人对优秀民族文化内涵的理解。
►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阅读习惯。
►继续开展“孝亲敬老”活动,引导未成年人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培养生活自理的本领,养成热爱劳动的良好品质。
►注重对未成年人文明节俭习惯的培养,指导未成年人合理使用压岁钱。
各区县教育局将依托青少年活动中心、少科站等资源,或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资质齐全的社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以体育、艺术及科普为主题,内容积极健康、形式活泼多样的寒假“冬令营”活动,动员中小学校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市教委将对各区县开展“冬令营”活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将进行宣传、推广。
各区将充分利用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学校、社区学生实践指导站、社区志愿者服务中心、街镇企业、社区学院、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少科站)、学校少年宫等资源,开设一批“爱心看护点”,解决双职工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的看护需求。
市教委要求中小学校科学合理设计寒假作业,特别是倡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鼓励学生学习高中名校慕课和专题教育课程。
在开学后两周内不组织考试和纸笔测试。
让学生在假期中能够养成科学的作息时间,体验丰富的假期生活,保持健康的身心状态,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新学期的到来。
在寒假结束前,各中小学校将按要求传达落实《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12条》,指导学生和家长学习安全知识,树立安全意识,遵守安全规范,掌握安全技能,规避安全风险。学校还将结合烟花爆竹禁燃、道路交通安全、校园欺凌事件以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上好学期最后一课。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设立并公开监督电话、电子信箱等,主动接受公众、家长和媒体的监督,对于学校在寒假期间大面积补课、学生延迟放假或提前开学、教师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