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启新小学骨干教师选拔与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
根据《徐汇区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的要求,遵循骨干教师成长的规律,采取全方位、多途径的培养措施,为造就一支德才兼备、富有科学理论和创新能力的骨干教师队伍,以带动全校教师整体素质提高,适应新世纪教育发展的需要,促进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全面提高,为保证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落实,特制定此细则:
一、选拔对象
原则上凡属本单位在编在岗教师,都属于选拔对象,已被评为局中青年骨干的教师不参加校级骨干选拔。
二、骨干教师的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热爱学生,教书育人,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修养好。
2、教龄五年以上,具有小学高级教师以上任职资格,45周岁以下教师需本科学历以上(含在读)。在本岗位表现突出,实绩显著者可破格参评。
3、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强,成绩显著,或在所从事的工作岗位上有比较突出的表现,能在本学科或本岗位起到引领作用,得到校内同行的高度认可,且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4、
三、骨干教师的确认程序
1、学校成立骨干教师评审小组
组长:陆燕华
组员:许倚 许琤芳 施逸琳 蒋心慧
2、每3年一次,教师个人向学校申报,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并准备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一式二份,反映申报人近三年教育教学水平的论著(文)或经验总结1本(篇),反映申报人近三年工作实绩的书面材料和荣誉证书。上述论著(文)、经验总结、工作实绩的书面材料、荣誉证书等申报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阅后交还本人)。
3、学校评审小组审核,按全校教师的10-20%的比例确定初审人选。
4、初审名单及申报材料在校内公示3天征求意见。
5、评审小组将公示后的入选名单及公示情况报校务会议审核,确定正式当选名单。
四、骨干教师的义务
1、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成为学校教师的表率。
2、加强自身学习,除学校正常的政治学习外,完成以下学习任务:(以每学期计算)
(1)学习一本教育教学理论专著,并做好学习笔记或撰写学习体会,(字数达5千字以上)并有较高质量。
(2)在本学科的教研组活动中担任主讲或导读1-2次。
(3)听课不少于30节。
3、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热忱培养青年教师,除学校正常的教研活动外,完成以下教研任务:(以每学期计算)
(1)指导1—2位青年教师。
(2)作校级以上讲座1—2次,时间不少于40分钟,或进行校级以上公开课1—2次。
4、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科研,任期内完成以下科研任务:
(1)独立(或组织一个课题组任主要负责人)承担一个课题,开展教科研活动。
(2)有一篇论文或总结等科研成果在区级以上获奖、发表或交流(含挂网)。
五、骨干教师的权利
1、优先参加外出学习和培训。
2、每月享受骨干教师津贴:具体金额按“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3、每学期可选购100元左右的教育教学书籍或音像资料,由学校报销。
六、骨干教师的考核
1、本条例中所列出的各项活动由分管校长负责,教导处组织实施。
2、每年对骨干教师在学习、开课听课、论文、教育教学常规工作、教学质量这五个方面进行重点考核(各占20%)。
3、骨干教师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撤销命名:
(1)骨干教师本人犯有严重错误(如体罚学生等)。
(2)不接受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工作马虎,纪律散漫,不认真执行教学常规,在备课、作业检查中被评为B档以下。
(3)任教班级的学习成绩连续两个学期下降。
(4)离开教育教学岗位,从事校内其它工作一个学期以上。
(5)调离本校。
七、附则
1、学校对骨干教师每三年命名一次,到期自动解除。
2、本条例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3、本条例未尽事宜,由学校校务会议讨论解决。
4、本条例解释权属徐汇区启新小学骨干教师评审小组。
附件:骨干教师申报表
2013年4月23日
徐汇区启新小学骨干教师 申报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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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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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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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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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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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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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评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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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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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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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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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类别 |
a.语文 b.数学 c.英语 d.音乐 e.体育 f.美术 g.信息 h.自然 i.拓展 j.探究 k.劳技 l.品社 m.德育(班主任) |
主要
成绩 |
(含各类荣誉称号、教学评比获奖、论文发表、承担或完成区级科研课题等) |
申报
理由 |
(从师德表现、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等方面陈述,不少于1000字,不够可附页) |
评审小组
初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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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意见 |
校长签章: 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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