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启新小学校务会议成员工作职责
一、 指导思想
根据沪教党(1999)158号《关于上海市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为更好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发挥校务会议在学校重大问题决策中主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 职责与分工
校长职责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针,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承担管理学校的任务。
1. 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按教育规律办事,认真完成学校的教育,教学任务。
2.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部署,制定和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校学期学年的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的执行情况。定期作出工作总结,定期向教代会通报工作,接受教职工的民主监督。
3. 主持行政会议,领导各职能部门工作;
4.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召开并主持校务会议,研究讨论学校重点工作,形成决议后,责成有关部门执行;
5. 组织领导教学,教改工作,实施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深入教学第一线,总结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6. 领导审查和确定经费预决算,开源节流,努力改善办学条件,领导学校工资改革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关心教职工生活。
7. 负责抓好教职工的业务素质。负责教职工的聘任,考核,工资分配,奖惩等工作。
8. 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尊重并支持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
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作为学校党组织负责人,要确保学校党组织在学校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开展工作。
1. 根据区教育党工委和第三党总支计划安排,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学校党建工作;
2. 负责领导学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3. 负责抓好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好中心组学习,负责干部的推荐,考察,培养,教育,监督工作;
4. 负责学校师德建设,抓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学习,提高教职工的思想素质和理论素质;
5. 组织领导学生德育工作,全面关心学生成长,促进学校良好的校风、学风的形成;
6. 主持支委会议,定期研究讨论党组织分管的重要工作;
7. 参加校务会议和行政会议,积极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行政工作,保证监督校长正确履行职责;
8. 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领导教代会、统战和关工委工作。
工会主席职责
接受党组织及上级工会领导,执行上级工会的决定,成为党与群众的纽带。
1. 认真制订工会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及时做好工会工作小结;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好工会档案管理工作;
2. 参加校务会议和行政会议,参与讨论与决策;
3. 在支部统一领导下,做好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4. 在党支部领导下,负责筹备教代会的会务工作,在闭会期间参加学校有关工作的检查;
5. 组织开展文明组室活动,配合学校党支部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6. 关心教职工生活,维护教职工利益,及时反映教职工对学校的意见,建议;经常性开展教职工的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组织教职工假期旅游,关心教职工的福利;
7. 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议,布置、落实各阶段工作,并组织工会委员学习,提高委员素质;
8. 关心退离休教师的晚年生活,做好节日的慰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