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徐教委通(200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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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徐汇区教育党工委所属党组织
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的办法》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现将《徐汇区教育党工委所属党组织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的办法》予以发布。
特此通知。
中共徐汇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2006年3月30日
主题词:发展党员 公示制 票决制 通知
抄送:区委组织部
徐汇区教育党工委办公室 2006年3月30日印发
(共印3份)
徐汇区教育党工委所属党组织
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的办法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党员发展工作方针,把党员发展工作置于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切实提高新党员的质量,在总结教育系统两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以在区教育党工委所属党组织中予以执行。
一、关于公示制和票决制
1、发展党员公示:是指对经基层党(总)支部预审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对象在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前进行公示。
2、党支部大会无记名票决:是指对经过公示并经上级党(工)委预审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预备期满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在支部大会审批时,由与会正式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自主表决。
二、工作程序
(一)发展党员公示制工作程序
1、公示对象: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2、公示内容: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职业、职务、主要工作经历、申请入党时间、培训情况、政审结果、入党介绍人、公示期限、本级党组织的联系电话、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等。
3、公示时间及期限:在发展对象预审材料上报上级党组织之前,公示期限为7天(含5个工作日)。
4、公示范围:一般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特殊情况可以扩大到与公示对象有工作联系的其它单位或部门。
5、公示形式:公示采用张榜的形式,张贴在所在校(园)务公开栏。
6、公示结果的处理:
(1)公示期满后,对群众无疑义的公示对象,支部按有关要求整理预审上报材料,并同公示材料一同上报上级党组织预审。经预审同意后,正式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履行入党手续。
(2)公示期满后,对接到群众反映意见的,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调查核实,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可以发展、暂缓发展、不予发展的处理意见。
(二)党支部大会无记名票决制工作程序
1、票决对象:经公示并经上级党(工)委预审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预备期满拟予转正的预备党员。
2、票决程序:
除党章已规定的程序外,还需增加以下程序:
(1) 会议主持人(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担任)报告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
(2)由到会正式党员推荐监票人、计票人。
(3)监、计票人员领取、发放表决票。
(4)会议主持人详细说明表决票填写方法。
(5)党员填写表决票。
(6)依次投票后,监、计票人员清点收回表决票张数并当场进行统计、汇总(如收回表决票多于发出的表决票,本次投票无效,应重新进行投票)。
(7)监票人报告计票结果。
(8)会议主持人宣布票决结果。
(9)会议主持人、监票人、计票人在票决汇总表上签名,封存表决票。
(10)党支部将支部大会决议及票决汇总情况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票决汇总表及其它有关材料,报送上级党组织审批。
3、票决原则:被表决对象获赞成票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予以转正。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党支部大会在讨论两个或两个以上人员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和票决,分别计票和汇总。
4、票决结果的处理:
(1)对于经票决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的,由党支部大会讨论并作出暂缓发展或不予发展的决议。
(2)对于经票决不能按期转正的预备党员,由党支部大会讨论并作出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3)对票决后作出的决议和处理意见应及时报上级党组织。
三、工作要求
1、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要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确保新党员的质量。凡未经公示、票决的不得吸收入党。
2、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是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的一个重要环节,但决不能以此取代发展工作其它的环节和程序。
3、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的工作由基层党(委、总)支部和教育党工委共同负责。其中,党(总)支部负责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的组织实施和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教育党工委负责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的监督实施和特殊问题的受理。党委建制的学校,该项工作由学校党委负责。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
1、发展党员公示(样张)
2、发展党员表决票(样张)
3、发展党员票决汇总表(样张)
中共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2006年3月30日
附件一:
关于拟发展 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
经研究,拟发展 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将该同志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基本情况:
,男(女), 族, 年 月出生( 周岁)。 学历, 年 月参加工作,曾先后从事 、 等工作,现在 单位担任
职务。 年 月申请入党, 年 月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年 月确定为发展对象。经政审,没有发现问题。入党介绍人 、 。
公示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示期间,个人和组织均可对公示对象是否符合党员基本条件、发展程序是否符合规范等有关情况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工)委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做到对党组织负责、对同志负责。反映情况可以署名,也可以不署名。为了便于调查核实,对反映的问题应写明具体事件、时间、地点。
党支部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邮政编码:
党(工)委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邮政编码:
中共 支部委员会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发展党员表决票
注:赞成的划“О”,反对的划“×”,弃权的
不划任何符号。
中共 支部委员会
年 月 日
附件三:
关于发展 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票决汇总表(样张)
应到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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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到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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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书面意见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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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 成 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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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对 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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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 权 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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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票人(签名): 监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共 支部委员会
年 月 日
关于 同志中共预备党员转正
票决汇总表(样张)
应到会人数 |
|
实到会人数 |
|
提出书面意见人数 |
|
赞 成 票 |
|
反 对 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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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 权 票 |
|
计票人(签名): 监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共 支部委员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