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团建工作 > 团务公开

小学第三团委团干部考核制度
2009-12-15  作者(来源):学区团委

小学第三团委团干部考核制度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小学第三团委委员、各校团支部书记

二.考核形式

1、  年底述职:考核对象对自己本学年所从事的各项团活动进行总结,以述职报告的形式在团支部书记会议上发言;

2、  无记名推荐:在述职报告后,与会人员对考核对象进行无记名投票,推选出当年表现优秀的团干部,推优比例为30%

3、  考核结果上报: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小学第三党总支、各校党支部、团支部;

4、  优先推荐:考核优秀的团干部可作为第二年团内评优的优先考虑对象。

三.考核内容

1、  学习情况(2分)

个人本年度各方面的学习情况,包括政治思想、个人业务等;

2、  团支部书记例会出席情况(2分)

个人本年度参加团委层面组织的团支部书记例会出席情况;

3、  团工作完成情况(4分)

个人本年度完成团委工作、团支部工作情况;

4、  在校教育教学中的表现(2分)

个人本年度在本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实际表现;

5、  团支部工作中的特色与亮点(2分)

个人本年度在开展团工作方面的特色与亮点,作为附加分列入考核。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6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