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运动队伍建设制度
1带队老师要全面负责运动员的技术训练、校内外竞赛及训练考勤等工作,关心运动员的学习和健康。
3.带队老师应根据各运动员的具体情况,结合校内外比赛的安排,合理制订学期训练计划、阶段性训练计划、周期训练计划以及每次的训练计划,按时参加训练,因故不能参加训练时,须提前向其训练教师请假。
4.各运动队平时训练,每周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得少于30分钟。
5 寒、暑假均由各运动队根据运动项目的特点决定训练与否。
6凡有组织地报名参加校外各类比赛,由带队老师根据运动员平时训练水平和运动成绩,提出参赛人员名单,经体育组同意后方可报名参赛。
7参加校体育运动队的学生,应有较好的身体素质,强烈的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训练刻苦,各门功课必须在及格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