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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中小学办理转学须知
2007-08-21  作者(来源):徐汇区教育局

事项名称: 徐汇区中小学办理转学(本指南的内容主要是对转入的转学而言。转出的转学要求基本同转入,手续在学校办理)
申办主体:中小学生父母或其指定的监护人
申办条件:
1
)全家跨区县或跨省市迁居至本区(户口至本区);
2
)上海知青子女回沪等特殊情况(户口至本区);
3
)初中、小学学生在入学第一学期和临毕业的最后一学期一般不予转学,高中一般不予转学。
所需材料:
1
)本区户口簿;
2
)转学联系单;
3
)学生成长记录册;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机构(方式):由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
申办时间:学期开学前一周(双休日除外)
办理程序:
1)携带转学所需证件,经招考中心核准开具转学(借读)通知安排接受学校;
2
)携带上述材料及转学(借读)通知去接受学校,经接受学校查对,收取转学(借读)通知,在所带的转学证件中的转学联系单(或转学证明材料)上盖章确认,接受入学;
3
)将盖有接受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或转学证明材料)去原学校办理转出手续,取得转学证明及学籍档案;(已取得转学证明及学籍档案的,此步骤可以省略)
4
)及时将转学证明、学籍档案交予接受学校,以完成入学手续、取得学籍。
办理期限:一般限于上述申办时间所指定的日期
收费标准:
政策依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基[2006]7号)等有关文件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
表格提供:
查询方法: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查询,电话54361541*81038104
监督投诉:区教育局信访办,电话64872222*1020
网上办理: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6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