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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陇小学组织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006-11-07  作者(来源):[暂无]

   2006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案)》正式实施了,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日前,梅陇小学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定计划分层次,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重温了《义务教育法》的法律规定。让《义务教育法》深入人心。

   学校组织行政领导学习,提高领导干部对义务教育地位与作用的认识,切实树立依法治校的观念,明确学校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各项规定,努力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新学期开学不久,朱校长又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提高广大教师对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实质和各项制度的认识,树立依法施教、实施素质教育的观念,明确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通过朱校长深入浅出地解读,使与会教师明确了,《义务教育法》是现代教育发展的产物,它的出现是社会发展的一种要求,体现了一种社会进步。在我国朝着民主、法制方向发展的今天,作为一名教师,一方面要明白自己在教育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另一方面更需要按照教育法的规章制度来从事教育活动,从而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序化和科学化。随后,教师们一致认为认识只是先行,更重要在落实。教师们纷纷表示一定要用《义务教育法》来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把素质教育工作做得更好。      

   梅陇小学通过组织学习宣传,为《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为《义务教育法》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促进了学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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